各分会:
为做好2017年“送温暖”工作,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作为推动工会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体现院党政的人文关怀,更好地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教职工困难补助“送温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我院在职教职工。
二、补助条件和对象
补助应具有下列情况,并根据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慰问和生活补助:
1、本年度教职工本人确诊患重大疾病的(凭医院诊断证明并符合重大疾病标准的)。
2、本年度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遭遇重大事故,造成生活确实困难的。
3、本年度因突发事件造成教职工身体伤害、财产严重损失,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4、本年度未被聘用,生活收入达不到陕西省低保要求的。
5、对本年度已享受过临时性补助的不再予以补助。
三、程序
1、由本人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向分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分工会研究同意,所在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由分工会交院工会。
2、院工会审核研究。
3、向学院领导报批。
4、公示。
5、以分工会为单位发放。
四、报送时间
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请各分工会按时将申请表报送学院工会。
五、要求
“送温暖”工作是民心工作,是学院党、政、工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各基层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摸清情况、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把温暖送给确实困难的教职工,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西安美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