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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校务公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2014-06-10 17:06  

作者: 陈建领  杨宏民

作者单位:西安美术学院

    摘要:“校务公开”是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之后,被延伸到教育领域中的一项重要民主政治建设的举措,是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全、监督权的基本前提,是学校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本条件。

关键词:校务公开  民主  监督

    “校务公开”是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之后,被延伸到教育领域中的一项重要民主政治建设的举措。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教职工国家主人翁地位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在学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教育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教代会、校务公开等形式,有序地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实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是教育工会的重要任务。2002年2月,教育部为了落实党的十六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校务公开工作在教育系统的正式推行和实施。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采取系列措施,推进高校校务公开工作。校务公开成为高校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后的又一项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办学的重要制度。

    校务公开,是指学校行政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将事关学校的建设发展、教育改革等重大决策和涉及校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组织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学校事务的一种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形式。高校校务公开,概括地说是指: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凡是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或者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以及学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 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使教职工依法享有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言权。校务公开以学校行政为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以教代会为基木载体。校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实现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高校校务公开,是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大已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可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具体到教育领域, “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 教育的公益性决定了教育是人民的教育,教育的成果属于人民,办学的目的就是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因此,作为行政主体的高等学校,没有理由不让教育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更没有理由不将自身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让广大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督校务,发扬主人翁精神,这正是办好人民教育加强学校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是办好学校必须追求的目标之一。

    坚持高校校务公开制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更是深刻地揭示了作为政府的行政主体和人民之间的法理契约关系:“在我国, 一切权力运行者的权力,都来自于人民的委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是现代政治制度中人民和政府之间契约关系的集中表达,也是全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党所领导的各项工作,包括高等院校的工作,都应当毫无例外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在今天,教育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教育成效问题、教育公平问题、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问题,无不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高等学校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其在阳光下干干净净、清清澈澈,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更具有紧迫的政治内涵和现实意义。校务公开,就要把广大师生员工关注的重大事项,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政状况公诸于众。让广大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加强民主监督,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各项工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改进。这样,我国的教育才能真正属于人民、属于国家。

    实行“校务公开”是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力制约,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

    完善和深化校务公开,有利于提高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水平,实现高等院校廉洁、高效运作,和谐广大师生与学校管理者的关系,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着力点、群众关注的兴奋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和民主监督的重难点来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高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随着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加强以及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形式的日益多样化,我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又呈现出新的特征。高校管理者在利用和配置原来的非物质资源的基础上,可调控的物质资源也越来越多。一直被视为“清水衙门”的高校迅速变成了市场主体。随着在校人数的不断增多,很多高校都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参与的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其中,在物资设备采购、招生、科研经费、后勤服务等众多领域中就隐含着巨大的物质利益。如果教育资源的管理者在权力运行方面一旦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教育资源就很有可能沦为个人满足私欲的工具。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在权力运行中如果失去监督,都有可能产生腐败。腐败现象的本质是以权谋私,是对人民赋予权力的背叛,是见不得阳光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一要求,正是强调从根本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必要性。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公开学校各种信息情况,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实施阳光校务,把监督的重点由“事后追查惩处”向“事前制度防范”转变,是高等教育权力在人民的监督下公平、公正运行的有力保障,是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理想的平台。因此,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

    高校校务公开的内容大体可以分成三大类:一是重大决策公开。重大决策公开,目的是让广大教职工参与讨论和决策,使决策更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同时也体现了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真正使教职工在学校工作中有一种主人翁的地位和责任感。二是财务公开,其目的是让教职工参与管理、参与监督,使学校有限的资金得到合理地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同时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发生。三是热点问题公开,高校热点问题包括了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聘任、职称评聘、工资晋级、招生、就业、住房、出国、采购、项目招标等,这些热点问题公开,可以使广大教职工参与管事、议事,发表意见,畅通民主渠道,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下发以后,我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定的《陕西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于2004年2月制定了《西安美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依据校务公开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委、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确定有关部门承担校务公开办公室工作。

    几年来,我院校务公开工作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原则。如,根据工作实际每周设有“院领导接待日”等以收到最佳的效果。校务公开的实质是强化监督。突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就必须抓住重点问题,关注热点问题,解决好难点问题。所谓重点问题,是与学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开展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所谓热点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如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就业安排、学校基建、大宗物资采购、教职工住房、干部选拔任用、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所谓难点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只有下功夫解决好这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才能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学校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四月和七月我院针对院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先后两次及时地召开校务公开大会,由主管院长针对二期工程长安校区建设、审批程序、进程、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向处级干部和教代会代表作了详细说明。由基建处长就七、八号住宅楼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校务公开制度让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积极监督、参与我院的管理,这对集思广益把西安美术学院建设成一流的艺术院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知情才能出力,参与才能献策。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无疑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了这种“知情”和“参与”的途径。只有坚持校务公开制度,不断使广大教职工明确学校的奋斗目标,明确学校面临的发展机遇和各种困难,广大教职工才能坚定方向,发奋图强,努力拼搏,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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