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及院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院的总体目标与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二、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教代会、民主监督小组、提案小组开展工作。在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等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根据工会章程和《工会法》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四、积极组织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育人"活动,院综合治理活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建好、管好职工活动场所。
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支持健康有益的社团活动。
七、积极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做好教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开展送温暖活动。
八、指导各部门分会开展工作。做好工会财务工作。发挥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作用。
九、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做好消费者协会美院工作站的工作。
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整体水平。管理好、使用好工会活动经费。完成上级工会和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西安美术学院工会
2007年4月11日